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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尚股份: 原尚股份关于拟签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

来源:火狐体育官网登陆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8 22:58:11

2025-04-08

证券代码:603813证券简称:原尚股份公告编号:2025-006 广东原尚 ...

  证券代码:603813证券简称:原尚股份公告编号:2025-006

 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

  关于拟签订《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》的公告

  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

  ?合同金额及类型:为更替公司现有燃油车及满足公司拓展业务的需要,

 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原尚股份”或“公司”)控股子公司广

  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原尚恒晨”或“买方”)分别于2024年

  重公司”或“卖方”)签署了《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》及相关补充协议(以

  下简称“购车合同”),约定由原尚恒晨向犀重公司采购7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

  车变更为采购150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,购车合同总价由750.00万元变更

  为便于项目进行专项管理,公司成立控股子公司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

  司(以下简称“安阳原尚”),安阳原尚设立后,原尚恒晨、安阳原尚、犀重公司

  于2024年11月4日签署了《

  约定由原尚恒晨将《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》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安阳原

  尚。现因增值税全额抵扣事项,安阳原尚拟与犀重公司签订《燃料电池汽车产品

  买卖合同补充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补充协议”)。该补充协议对应的主合同已经在

  补贴(奖励)后的余额执行,预计总金额为4,500万元(不计违约金)。其中,

  ?2025年1月24日,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

  产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合同改变相关事宜。该

  ?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;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。

  ?特别风险提示:

  (1)补充协议约定合同总价为16,281.00万元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遇

  政策、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,有几率会使犀重公司或安阳

  原尚无法按期获取或无法全额获取政府补助,为此,双方已对购车相关政府补助

  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,约定安阳原尚实际支付金额按扣除车辆生产企业及卖方

  可以取得的补贴(奖励)后的余额执行,预计总金额为4,500万元(不计违约金)。

  (2)安阳原尚使用本次购买的氢能重卡将聚焦开拓河南、山西等地区注重

  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客户,为其提供运输服务,实现绿色生产。若短期内目标客户

  开拓速度较慢,或者市场需求预测不准确、竞争加剧等因素可能会引起本项目效益

  (3)本次购置氢能重卡有助于公司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替,减轻燃油车辆尾

  气排放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,实现公司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,但氢能

  重卡的运行依赖于氢燃料的稳定供应。氢气成本的波动、供应不足或氢气价格的

  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,按照《公司章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

  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  议,约定原尚恒晨向犀重公司购买7台德帅牌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,总价为750

  万。结合业务需求,原尚恒晨与犀重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签署了《燃料电池

  汽车产品买卖合同》,约定由原尚恒晨向犀重公司采购7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

  车变更为采购150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,合同中约定车辆单价不超过30万

  元/台,购车合同总价由750万元变更为车辆总价不超过4,500.00万元。

  为便于项目进行专项管理,公司成立控股子公司安阳原尚,安阳原尚成立后,

  原尚恒晨、安阳原尚、犀重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签署了《

  品买卖合同

  为保护公司利益,安阳原尚按照犀重公司开具的108.54万元/台发票全额抵

  扣增值税,对购车合同进行单价条款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,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:

  车辆单价由“不超过30.00万元/台”变更为“108.54万元(含税)/台”,车

  辆总价由“不超过4,500.00万元”变更为“含税总价为16,281.00万元”。鉴于河南

  地区对氢能源车辆的政府补贴支持力度,犀重公司同意安阳原尚实际支付金额按

  扣除车辆生产企业及犀重企业能取得的补贴(奖励)后的余额执行,预计总金

  额为4,500万元(不计违约金)。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,犀重公司已经将协议约

  按照审慎原则,变更后的合同总金额达到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,公司按照

 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相关法律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并履

 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10506MA46JU7937

  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)

  住所: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中州路与安康大道交叉口北50米

  成立日期:2019年4月9日

  营业期限:2019年4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

  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道路机动车辆生产;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(依法

  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

  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;电机及其控制

  系统研发;专用设备制造(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)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

  种设备制造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

  广;汽车零部件研发;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;汽车零配

  件批发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;机

  动车修理和维护;园区管理服务;住房租赁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企业管理咨询;

  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二手车经纪;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;

  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城市绿化管理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汽车拖

  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洗车服务;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;机动车充电销售;

  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;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(不

  含危险废物经营);充电桩销售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进出口代理;汽车

  主要财务指标(数据未审计):截至2024年7月31日,资产总额

  其他关系说明:犀重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。

  公司名称: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 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10506MAE2P55D28

  住所: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部经济港373号

  成立日期:2024年10月24日

  营业期限:2024年10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

  经营范围:一般项目: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;

  集中式快速充电站;机动车充电销售;充电桩销售;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;新

  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;润滑油销售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汽车零配件批发;汽

  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;汽车

  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

  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燃气汽车加气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

  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

  对应合同的签署将有利于公司利用氢能源车辆开拓北方地区的业务,拓展新

  (1)补充协议约定合同总价为16,281.00万元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遇

  政策、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,可能会导致犀重公司或安阳

  原尚无法按期获取或无法全额获取政府补助,为此,双方已对购车相关政府补助

  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,约定安阳原尚实际支付金额按扣除车辆生产企业及卖方

  能取得的补贴(奖励)后的余额执行,预计总金额为4,500万元(不计违约金)。

  (2)安阳原尚使用本次购买的氢能重卡将聚焦开拓河南、山西等地区注重

  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客户,为其提供运输服务,实现绿色生产。若短期内目标客户

  开拓速度较慢,或者市场需求预测不准确、竞争加剧等因素可能会引起本项目效益

  (3)本次购置氢能重卡有助于公司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替,减轻燃油车辆尾

  气排放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,实现公司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,但氢能

  重卡的运行依赖于氢燃料的稳定供应。氢气成本的波动、供应不足或氢气价格的

  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,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,敬请

 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  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原尚股份盈利能力比较差,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。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,股价合理。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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